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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举行江干区第12届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坛新秀理论考试的通知 | |||
| 江教研【2008】56号 | |||
作者:办公室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6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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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 根据江干区教育局《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江教[2008]31号)精神,将于近期举行第12届区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坛新秀理论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试时间: 2008年3月30(周日)下午:1:30—3:30 二、考试地点: 杭州市南肖埠小学 三、考试内容: 教坛新秀理论考试卷面成绩总计100分,分为公共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理论两个部分,采用笔试方式,合格者方可进入实践考核。 1.公共教育理论(40分) 包括现代教育理论,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教育政策,近期教育时事,江干区教学常规等。 2.学科教学理论(60分) 包括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《课程标准》(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)、教材教法等。 理论考试最终成绩为:卷面成绩×50%。 四、考试要求: 1.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理论考试,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。 2.提前5分钟进入附件中所安排的考场,在贴有本人编号桌签的座位就座。 3.关闭移动通讯设备,遵守考场纪律,如出现违规现象,取消考试资格。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,认真落实好江干区第12届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坛新秀理论考试工作。 江干区教师进修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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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邓洁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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