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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杭州市第22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| |||
| 评审工作的通知 | |||
作者:杭州市教… 文章来源:杭州市教育局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20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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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教科[2007]3号 关于开展杭州市第22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(县)市教育局、各直属学校: 现将杭州市第22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(论文)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审范围 (一)列入省、市教育科研规划的立项课题(不含杭州市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课题,下同),并已按计划完成研究的课题成果(含论文、研究报告、专著,下同)。 (二)德育、学校管理、团队等非学科教学的科研成果。 (三)干训、电教、团队等系列必须为当年度本系列论文评比 中获奖的论文,并由相关系列的评审主持单位初评后,统一选送。 (四)本届评审将继续单独设立教科育研成果推广奖,具体参评条件可参照“杭教科[2000]字第2号”文件。 学科教学论文及未列入省、市规划课题的职教、师范、成教等科研成果不在评审范围内;已在杭州市市级以上(含市级)行政、科研单位主持的评审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届评审。 二、参评数额 (一)凡属省、市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审。 (二)非省、市立项课题的成果实行限额申报,其申报条件如下: 1.各区、县(市)在不超过额定数(见附件1)的前提下, 优先选送各区、县(市)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;获各区、县(市)教育科研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的研究成果。 2.各直属学校限送1至2篇。 (三)教科研成果推广奖申报额度原则上不限,但必须符合 申报条件。 三、申报要求 (一)本届评审分立项成果和非立项成果两个系列进行(参加立项成果评审须交结题证书),同一项成果不得兼报两个系列。 (二)参评成果须填写《成果推荐表》1份(见附件2),参评成果推广奖的成果须填写《成果推广奖申报表》1份(见附件3),并均填写《成果活页评审表》一式5份(见附件4),其中《成果推荐表》、《成果推广奖申报表》须由所在单位和区、县(市)教育科研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 (三)参评成果将主报告与附件分开装订,具体要求如下: 1.《活页评审表》填写不能出现有关学校、个人等提示性信 息,确需出现一律用“xx”学校或“xxx”,字数不超过5000字,违反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。 2.研究报告型成果的主报告一式10份用A4纸装订,首页在左上角注明课题立项级别、年份、编号,但不得署单位、作者姓名,文中涉及校名、人名一律用XX代替。 3.著作型成果须提交一式10份8000至10000字的摘要,并 交原著10本(套)。 4.附件用A4纸装订,物化型附件须附一份简要的文字说明。 5.参评成果要求上交电子稿件。 6.各区、县(市)教育局、直属学校(单位)分别将本地区 (学校)的参评成果及相关申报推荐表格集中收齐后,按区域统一编号(各区县市编号见附件1),将编号后的成果、汇总表及其电子稿件于 四、评审办法 (一)由市教育局和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。 (二)在公布评审结果前,对初评结果先行公示。 五、其它 未尽事项请与杭州市教科规划办公室联系(地址:杭州市孩 儿巷6号,杭州教育综合楼6楼609室,电话:87919556)。 附:1.各区、县(市)成果编号及非立项课题成果申报数 额一览表 2.杭州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 3.杭州市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申报表 4.杭州市第22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活页评审表 杭州市教育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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